斩杀了三波盗匪,走出嚎叫石林,距离鎏金镇已经不远了。
前方,出现一条湍急的河流,这就是荒蛮高原著名的金砂河,这条河的大部分河段都在山腹里,只有接近鎏金镇的时候,才冲出山腹,在地面上流淌,河面不宽,但非常湍急。
沿着金砂河走了不多远,就看到一条较宽的路,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行,路上有三三两两的行人,大部分人都是身背武器,面露凶光,显得彪悍。还有一支上百人的商队也行走在道路上,数十米佣兵前后簇拥着中间的马车队,将马车紧紧护住。
傍晚,隆格尔和伊利雅跟在大型商队的后面来到鎏金镇前。
在这里,金砂河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大湾,河面变得非常宽阔,河水也平缓下来,河的两岸,足有数千人在淘金,散落在金砂河上下游几公里的区域。
鎏金镇就建在河湾的平坦之处,河水的冲刷不仅带来了令人垂涎的金砂,还带来了肥沃的土壤,使得鎏金镇周边有大量的良田,种植着各种农作物。
此时正是九月份,收获的季节,田地里不少农夫在收割。隆格尔注意到,这里的面包果都是白色的,和其他地方的一样,没有一株帕博尔山谷的那种银色面包果,更别说金色面包果。
到了镇门口,隆格尔注意到,镇子的城墙不算高,只有五米多高,镇门大开,门口站着七八个士兵,一身黑色皮甲,左胸前有一个橘色火焰的徽章,这是烈火战旗的徽章。
在城门的边上,竖立着一排木桩,每个木桩上都挂着一个头颅,显得很狰狞恐怖。但是,进出大门的人似乎对这种现象早已习惯,熟视无睹,照常来往。
交了入城税,两人直奔怀旧旅馆,这是暗金小队在这里的人给他们安排的驻地。暗金小队的一名队员在这里已经潜伏了一年多,还发展了另外四名队员。
怀旧旅馆位于鎏金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,是一个三层的建筑,一楼是大堂和餐厅,二楼三楼是住宿房间。走进大堂,天已经快黑了,餐厅里坐了一大半的顾客,几个侍女在餐厅里穿梭往来,给顾客们服务。
顾客中绝大多数都身带武器,看起来个个都不是善茬。
两人刚走进大堂没几步,热情的老板娘就迎上前去,高声招呼:“欢迎两位,是就餐还是住宿?”
隆格尔怔了一下,这个老板娘怎么有点面熟呢?他随口回答:“两间相连的干净点的房间,另外晚餐送房间里。”
老板娘马上笑着回答:“一定如您所愿,玫瑰,带两位客人去三楼的房间。”
边上一个年轻的侍女应了一声走过来,做了个请的手势,请两人上楼。
老板娘也微笑着请他们上楼,她微微一躬身,虽然上身的衣服裹得很严实,但波涛汹涌的前胸顿时显露无遗。
隆格尔心中一动,顿时想起来,这位漂亮的老板娘,不就是在血狮城的时候,自己曾经营救过的梅琳达夫人吗,没想到她到了这里。
不过,这个时候,他并不准备和她相认,没有这个必要,让她过自己安静的生活就好。
这是三楼靠尽头的两个房间,还算干净整齐,他俩进了房间没多久,食物也端上来,两人简单吃完,就离开旅馆,去和暗金小队的人接头。
在街角一个很小的酒馆里,隆格尔见到了暗金小队在鎏金镇的负责人斯隆。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,个子稍矮,灰褐色的头发,相貌平常,但目光中透着一种精光,只不过,大多数时候他的眼睛都是眯着的,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。
见到隆格尔,斯隆略显激动,两人总共只见过一次,那是在一年多之前,斯隆即将启程去荒蛮高原之前,从那之后,就只有微型传送阵里定期传来斯隆的消息。
斯隆略微行礼,被隆格尔制止,三个人坐下,斯隆先递上一个纸卷,隆格尔打开看了一眼,